随着我国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快速发展,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。1993年10月31日,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全票通过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。1994年1月1日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正式实施,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。2014年3月15日,新修订的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施行,主要从4方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,如强化经营者义务、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、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等。从此,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新的历史阶段。有以下几点:
1.向消费者提供信息,对消费者进行教育,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。
2.处理消费者投诉,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。
3.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。
4.打造舆论,宣传消费者的权利,形成舆论压力,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。
5.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,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,处理消费者问题。
6.成立消费者团体,确立消费者主权。
7.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。
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日子里,大家是否知道315的背后,其实包含的核心词就是两个字:诚信!德国天文学家康德曾说过: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能引起人心深深的震动,那就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。而今,内心那些崇高的道德法则,却需要我们再次呼唤。诚信就是其中之一。在经历了震惊全国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、苏丹红事件、地沟油和瘦肉精等事件以后,引发了我们对社会上存在的诚信缺失情况的深入反思。它使我们深深懂得惟有诚实守信,能够履行承诺而取得他人信任的人,才算是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。
每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,都有必须遵守的原则,即使我们无奈迷茫,身不由已,也不能破坏这条原则,它就是诚信。诚信这两个字,说起来很容易,做起来却很难。因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,我们有太多的人情世故以及地位权力,财富,名誉等,很多人往往会忽视诚信这一基本准则,但只有诚信才可以立人,只有诚信才能使我们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。不管你们过去是否说过言不由衷的话,做过言不由衷的事,只要现在诚实地面对自己,真诚地面对他人。这个时代更需要诚信,我们呼唤诚信,因此诚信的建立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。诚信既是无形的力量,也是无形的财富。诚信是最宝贵的美德,也是我们取信于人的根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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